(一家之言)年宵宜以政策鼓勵原創
年宵市場已圓滿結束。這項每年迎新春重頭戲,己成年輕人的初創舞台。雖然“創業”時間短暫,從競投費用、入貨資金、投入時間等,皆一絲不苟,希望取經又賺錢。但欠缺特色元素、產品來來去去得幾款卻是通病,甚至撞款、侵權等時有出現。要令年宵巿場辦得有聲有色,新意盎然,需要各方努力。
年宵檔攤逐漸成為年輕人創業試水溫的平台,深受港澳年輕一代歡迎,或三五知己,或工作伙伴,以至在學青年組隊,踴躍競投經營。由年輕人組成的班底,理應擦出創業火花以及層出不窮的營銷點子。但從投標到年宵開鑼只有一個多月作準備,時間緊逼,成為籌備的一大問題。從年宵現場所見,大部分賀年產品似乎都是直接從廠家和網上訂購,再在年宵售賣。
以往已有聲音批評年宵攤檔售賣的產品幾乎千篇一律,而且時有侵權,產品多圍繞造型可愛的揮春、風車、應節擺設等,原創款式佔比有限。最後攤檔總是以低價傾銷,要錢唔要貨,只求清貨離場。雖然近年檔攤的佈置、營銷策略花了不少心思,例如採用有趣檔名、美觀的剪貼佈景牆等,加插抽獎、現場寫揮春,以至絞盡腦汁,推出扑金蛋贏禮品等遊戲,增添節日氣氛。不過,核心的貨品若沒有自己的特色,始終難以提升顧客的消費意慾。
既然是創業試水溫的平台,年輕人應抱着不怕失敗、汲取經驗的心態,勇於嘗試另類的營銷策略,而非保守的“一買一賣”營銷行為。要激活年輕人的創新思維,可在競投條款上加入一些支持政策,吸引更多人參與,例如攤位所銷售的產品含一半以上是自家原創元素,可獲得部分競投優惠。鼓勵推動原創,亦能喚起大眾對原創產品的注意,為年宵帶來新鮮感。
至於侵權問題,大部分年輕人對產品或商標的認知度不深而誤購供貨,政府日後在知識產權宣傳上仍須努力,以保護原創品應有的價值。
春 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