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三權利 利澳青北上發展
【本報消息】港澳台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將於九月一日實施,其中港澳台居民憑居住證,在內地可以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有在內地創業的本澳青年指,居住證的推出能帶來便利,福利可與內地居民看齊,相信未來會吸引不少青年赴內地發展。
澳人許先生在內地創業,認為居住證對於有意在內地創業或就業的澳人來說相當方便,例如購買高鐵車票時無需再排長龍,可與內地居民一樣使用證件在自助購票機購買。以往澳門人在內地工作可能需額外辦理其他證明,但居住證推出後,可減省辦證時間;也有一系列與內地居民看齊的便利福利措施,包括保險、就醫等,具很大吸引力。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已成趨勢,可加強青年之間的互相交流,相信可吸引不少青年往內地發展。
不過按照規定,前往內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才可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他認為該條件未夠吸引,目前未有很大誘因驅使自己去迎合。雖然他需經常往來澳珠兩地,但未能滿足居住半年以上的規定,除非公司業務不斷擴大,在內地有更長遠發展時才會考慮。他估計有關居住期限的時長不會劃定,將循序漸進縮短來方便大眾,只是首批會先給有需要者申請。
看好前景有意就業
至於澳門人資短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推出後或有更多澳人赴內地發展,進一步拉扯人手。他認為澳門人資問題不會因此更緊缺,政府亦不斷吸引在外人才回流,可見並非單方面的輸出。
剛從內地畢業回澳的梁小姐表示,求學期間自己及身邊不少澳門同學均看好內地發展前景,考慮畢業後在內地就業。但港澳人在內地生活會遇到不少問題,求學四年經常因證件問題,在辦理入學、銀行戶口、交通、酒店住宿、醫療等方便帶來不便,無法享用與內地居民同樣的權益,期間亦向一些澳門學生組織反映。去年內地高校在澳擴大招生,越來越多澳門學生到內地求學,身邊亦有同學繼續在內地攻讀碩士、學士及工作。雖然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推出,對她來說稍遲,但的確會加速青年在內地發展的決心,最重要還是找到合適的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