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規劃綱要出台
經財司七十項工作有序推開
【本報消息】《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日前出台,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綱要中提及澳門要進行的有關工作約三百項,經財司佔當中七十項,部分是經財司獨立部門可做到,部分則是內部跨部門,甚至要跨司才可完成,將會有序推開。
梁維特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謀劃、部署及推動的重大國策,也是澳門進一步推動產業適度多元的重要機遇。本澳要抓好時機,肩負起時代交予澳門的歷史擔當,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實務工作上,經財司去年已設立內部跨部門小組,定期舉行會議,並訂定季度性工作目標。經財司各部門亦有分工,持續有序推開相關工作。
除實務工作,本澳要更好地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他提出幾點想法:第一,是全局優勢,粵港澳在大灣區發展規劃中宜各自發揮功能,思考怎樣幫助大灣區產生新的發展優勢,大灣區又可對國家整體發展大局增加甚麼優勢等。第二,是融合創新,由於粵港澳三地存在制度、法律差異,融合上需要有思維、行動、行政、法律、業務及產業的創新。第三,需要普惠民生,大灣區建設不只是政府之間,必須讓居民感覺大灣區推出有實在獲得感,正如規劃綱要提到大灣區要共建宜居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第四,是優質發展,粵港澳大灣區不只是追求數量上的增減,而是要優質發展,產業結構、政府行政效率、居民生活質素等都可提質。
此外,他提到政府在科創上也有鼓勵政策,包括鼓勵企業投放更多資源創新,創孵中心也正推動青年朝相關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