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取消豪宅價格線
【本報記者深圳十一日電】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今日確認,從今日起,普通住宅標準不再有價格規定,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均為普通住宅,意味着滿兩年的二手房或可免徵增值稅。
一五年,深圳普通住房標準出台,規定南山總價在490萬元以上、福田總價在470萬元以上、羅湖總價在390萬元以上的房源均屬豪宅,需按豪宅標準交稅。
原豪宅稅徵收標準為羅湖區每套總價390萬元及以上;福田區每套總價470萬元及以上;南山區每套總價490萬元及以上;鹽田區每套總價330萬元及以上;寶安區每套總價360萬元及以上等,凡交易符合以上條件的二手房,都當作豪宅處理,要交5.6%豪宅稅。
隨着房價上漲,豪宅線早已不符合現狀,業內早已建議政府調整“豪宅稅”。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今日回覆有關深圳市調整普通商品住房標準時表示,這是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下,落實國家減稅降賦精神,充分考慮普通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費而採取的一項舉措。
該局稱,目前,市場上大量中小戶型住房交易需繳納增值稅,無疑加重普通居民家庭、剛需購買住房的負擔。經過充分研究,調整普通商品住房標準,將有利更多剛需家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剛需購房成本,滿足合理住房需求。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強調,調整普通住房標準,並不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該市仍嚴格執行一六年以來的限購、限貸、限售、限價等政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仍在有條不紊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