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調控加碼 人才買房交足一年社保
【本報記者廣州廿二日電】廣州樓市調控再加碼。今起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十二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不得補繳;同時把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黃埔區、番禺區、南沙區、增城區9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從兩年提高至五年。
新政除對人才政策購房提出新要求,還將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開出讓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數量原則上不少於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年新增輪候戶數。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存量土地、產業配套用地和存量閒置房屋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
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給。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完善《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勵集中式長租企業發展,進一步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增加保障房房源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解讀政策指出,行政進一步拓寬保障性住房供給主體和供給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支持和引導擁有自有存量土地和存量住房、用工量大的企事業單位,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或存量住房改造;村集體利用權屬清晰、符合規劃的集體建設用地新建;用工量大的產業園區適度提高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築面積的比例等方式,籌集各類保障性住房。
推進落實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和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多主體加快租賃住房有效供給。結合《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制定規範住房租賃企業發展、修訂租賃住房標準和網上備案規則等配套文件,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集中運營長租房,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