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屋政策 縮窄貧富懸殊
居住問題澳門人最關注,筆者仍然想多談一些。在新加坡一套四居室(三房一廳)、套內面積90平方米的組屋,在較成熟地區的售價約45萬多新加坡元,約合300萬澳門元,建築面積計平均呎價2,500澳門元左右;在非成熟地區的售價約28萬新加坡元,約合185萬澳門元,建築面積計平均呎價1,500澳門元左右。一一年六月公佈的人均月收入中位數為3,070新加坡元,折合19,950澳門元;低收入者第一次購房可得到政府補助金3萬至4萬元,並可享受優惠貸款利率;首期和月供樓款可在公積金戶口支取,所以一般居民工作五年以內就可以輕鬆買樓,供樓也不會影響到家庭的生活質素。
因時制宜適應發展
新加坡組屋面向不同收入水準家庭,包括佔人口比例最高的中產階層,戶型由獨身公寓至五居室(四房一廳)單位,最多是兩房一廳和三房一廳,套內面積分別是65平方米和90平方米。二十一歲以上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申購,以下是家團的收入上限:
新加坡組屋政策在申購、使用和轉讓方面設有不少限制,防止有人投機圖利,違法造假會受重罰。但是明顯地該國房產政策能夠與時俱進,解決了低收入社群的居住問題後,對象已逐步擴大到中產階層,所提供戶型和面積選擇較多,適應不同收入階層需求,申請家庭收入上限亦較高。澳門不可能照搬新加坡政策,但中產階層不斷壯大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我們的政策也必須因時制宜,適應時代發展。
公積金制度使國民購樓能力大增。在中國內地、香港和澳門,年輕人儲蓄足夠首期置業是一大難題,沒有上一代金錢上支持幾乎無法解決,但在新加坡購樓者手上不需要很多錢。一九五五年,新加坡設立中央公積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規定僱主和僱員各按工資收入比例繳納公積金,為僱員進行強制性儲蓄,作未來退休、醫療、子女教育等用途;一九六八年開始實施公積金一部分可作購樓用途,如今已成為國人購房的重要資金保障,其成功經驗值得澳門借鑑。
被華爾街大鱷玩殘
新加坡僱員一般要在工資中扣除20%繳付中央公積金,僱傭單位一般要補貼16%,即每月提供給僱員的強制公積金儲蓄約等於工資36%,其中存入普通專戶(OA)約佔21%,特殊專戶(SA)約佔7%,醫藥專戶(MA)約佔8%。每個僱員的中央公積金普通專戶(OA)部分可用作買樓首期、月供房貸款、教育或子女升學等用途。僱員超過五十歲以後,勞資需繳付的公積金隨年齡增長減少。由於有此制度,年輕人工作三至五年就可儲蓄夠購樓首期,如屬低收入者更可向政府申請購樓津貼,剩下房款由建屋局提供低息貸款,利息要比商業銀行低三、四厘,每月供款又可在公積金OA專戶中支付。難怪年輕人覺得買樓很輕鬆,根本就不知“房奴”為何物?
世界上經濟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大多都設有中央公積金或社保退休基金制度,以保障公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並進一步協助社會成員退休後能過上比較優質的生活。筆者認為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比美國更簡單和實用,美國的退休金制度花樣很多,但大多數退休金戶口用作買股票。近年不幸碰到金融海嘯,被華爾街投行大鱷玩殘,基金價值插水直下。反之,新加坡政府為中央公積金提供保本付息保證,普通專戶付息2.5%,特殊專戶和醫藥專戶付息4%,資金由政府委派專家管理投資,盈虧由政府自負,存戶安安穩穩,風險要少得多。
近年澳門經濟起飛,政府財政盈餘充足,完善公屋政策和公積金制度有廣闊空間,無疑都是減低貧富懸殊,還富於民的好辦法。新加坡這兩方面的成功經驗,特別是公積金可用作購公屋或私人商品房首期,對協助年輕一代上樓甚有幫助,確實很值得研究和借鑑。
容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