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趨同港澳的營商環境,探索與澳門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和監管互認的模式……12月7日,《珠海經濟特區促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建設辦法》(下稱《辦法》)正式施行。據悉,作為全國首個地方促進自貿區建設的政府規章,《辦法》明確了橫琴自貿片區的目標定位、管理機構及其職責、投資貿易管理制度、對接港澳的舉措、優化服務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等,對推進橫琴片區建設進行了全面規範。
珠海市法制局局長王智斌介紹,《辦法》納入了《珠海市2015年政府規章立法計畫》。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橫琴新區管委會和市法制局組織專門成立了起草小組,起草過程中,召開座談論證及專家諮詢會,廣泛聽取了各級單位及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並赴香港招商局、澳門法務局及政研室,上海、深圳、廈門自貿區進行專題調研。
《辦法》共8章53條,內容全面,涵蓋了自貿區關於“投資開放”和“貿易便利”的“管理體制”、“綜合服務”、“監管措施”的所有主要方面,並設置“對接港澳”專章。其中,“對接港澳”專章規定,實施港澳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擴大對港澳開放;突出與港澳在高端醫療服務、中醫藥、旅遊服務、認證及檢測業務、特色金融、人才引進等方面的合作。
在談到《辦法》重要意義時,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牛敬指出,《辦法》解答了三個問題。一是明確了“幹什麼”。即對接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建設趨同港澳的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二是指出“怎麼幹”。即“全市辦自貿,自貿為全市”,舉全市之力、整合資源、共同建設橫琴片區。三是找出了“試驗點”。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在關鍵領域和重要環節率先突破,先行先試,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深化粵港澳合作,實現共贏。
《方法》亮點
口岸查驗探索一次放行
在“貿易便利”章節,《辦法》提出要創新橫琴口岸查驗模式,探索橫琴與澳門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和監管互認。
創新通關一直以來是橫琴自貿片區積極探索的重點之一,今年7月,率先在橫琴口岸旅檢通道開展“一機一台、聯合查驗、分別處置”改革,創新關檢(海關、檢疫)合作和通關模式,提升通關效率30%,實現對澳小商品兼併歸類,落實“一次申報,分批處置”,加速貨物通關,方便珠澳人員往來。
牛敬透露,橫琴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珠海口岸查驗機制創新的試點方案,在下一步推動“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以及“一地兩檢”的查驗模式,之後還將探索對內地、澳門居民“進境查驗、出境監控”的單項檢查試點,即單邊驗放的模式,提高通關效率。
突破人力資本出資限制
根據《辦法》的規定,在橫琴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人可以用研發技能、管理才能等人力資本出資,出資人應當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人力資本出資的評估方式由全體出資人協商確定。同時,應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出資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人力資本內容、出資的期限、評估方法及價格等事項,並在商事主體登記許可及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公示。
王智斌表示,以人力資本出資突破了目前的法律限制,在全國尚屬首創。據其介紹,根據現行的公司法,可以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以及土地使用權等出資,它們的特點,就是這些財產都是可以估價、量化,以及可以轉讓的。
王智斌說,人力資本出資具有很強的需求和現實的合理性,有些人有很強的研發、管理或行銷能力,但未必有可以出資的財力或智慧財產權等,讓這部分人能成為股東,將大大激勵“大眾創新、萬眾創業”。
南部填海解決未來發展土地需求
在橫琴土地供應方面,《辦法》規定,要以橫琴新區城市規劃為依據,落實橫琴片區建設用地規模,珠海的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將優先安排橫琴片區。同時,支持橫琴片區科學圍填海,用於橫琴片區發展及其配套設施建設。
《辦法》對橫琴在港澳合作的用地方面做了明確的規定,橫琴片區範圍內的土地,可根據珠海與港澳的合作需要,適度面向港澳地區定向供應。
牛敬在發佈會上透露,橫琴目前正在做南部的填海規劃,國務院通過了橫琴南部填海海洋功能區劃的調整,允許橫琴在南部科學地填海27.9平方公里,目前正在通過專家評審,海洋環評評估,在上報國家海洋局批准後,將會公佈橫琴南部填海的範圍、大小、形狀等,將有一個基本明確的方案,來解決橫琴長遠發展的土地需要。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