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徵集商品房源作保障房
【本報記者江門電】江門市政府公佈《關於徵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廿五日起公開徵集房源。
《公告》提出,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工作思路,“市場化、法治化”和雙方自願原則,擬由市、縣兩級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在江門市相應行政區域內徵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徵集範圍包括江門市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台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行政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項目。徵集時間為六月廿五日至七月廿四日。
徵集房源需滿足所屬項目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所屬項目已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單套建築面積在一百二十平方米及以下,權屬清晰可交易,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等要求,其中優先選取整幢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幢項目。
參與徵集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影本),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參與徵集房源明細表,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說明等資料,以上資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