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 保障購房權益
【香港中通社電】過去一周,中國河北省張家口市和湖南省衡陽市先後宣佈取消“公攤面積”,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取消公攤”的話題由此衝上熱搜,這釋放什麼信號?購房成本會降嗎?
“公攤面積”這個概念沿於上世紀五十年代的香港。當時由於房地產業起步階段均為整幢出售,價格高昂,房產商李嘉誠想出“分層出售”、“分戶出售”的辦法,公共部分的電梯、樓梯、大堂、走廊由各戶分攤,“公攤”由此而來。直至一三年,香港全面取消“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模式引入內地後,自一一年以來,“取消公攤”經常成為兩會代表和委員關注的熱點話題。今年十二月十二日,衡陽市發文明確,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十二月十七日,張家口市宣佈取消商品房銷售價格限價機制,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
房產發展新模式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取消公攤”是件惠民的大事,“以往在公攤制度中產生很多貓膩現象,最典型的就是得房率不高,所購非所得。‘取消公攤’非常務實,實實在在回應群眾關切,是保障購房權益非常重要的措施。”
他認為,“取消公攤”也可被理解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應結合其他相關內容綜合推進,包括持續穩定房地產市場、結合交房即交證、現房和精裝修交付等模式,以更好地提升購房者的幸福感,並真正促進購房品質的提升。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取消公攤”與“按套內面積計價”是兩碼事。“購房者對公攤面積有所計較,是因為許多開發商在設計樣板房時,會把公攤面積做得很小,但實際交房時情況卻並非如此。公攤面積的不透明性和前後不一致性,才是許多購房者面臨的根本問題。”
贈面積提高得房率
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宋紅衛表示,開發商的開發成本是既定的,無論商品房按套內面積計價還是按建築面積計價,對購房整體成本的影響可能並沒有想像中大。“取消公攤面積符合購房者的利益訴求,有助購房需求的釋放以及高品質住房的打造,也是房地產行業進入到存量階段後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
值得留意的是,今年以來,廣東肇慶和湖南湘潭等地已提出過新房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廣州、杭州、長沙和廈門等地雖未明確“取消公攤”,但也通過放寬對贈送面積限制、優化陽台等空間面積計算規則等提高實際得房率。
不少業內人士推測,從短期內多個城市頻繁行動的跡象看,未來或將有更多城市加入“取消公攤”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