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就業澳青 每月獲補貼四千
【本報消息】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支持澳門青年到深合區就業,鼓勵用人單位吸納澳門青年就業,根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等有關規定,深合區民生事務局近日出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澳門青年就業暫行辦法》,並將於二月一日實施,有效期三年。
《暫行辦法》明確對在深合區就業的澳門青年和用人單位補貼獎勵,並對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補貼標準、辦理程序等作出具體的規定。
補貼期最長卅六個月
《暫行辦法》積極促進澳門青年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個人價值,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貢獻力量。符合條件的澳門青年在深合區就業,可按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幣的標準申請就業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卅六個月;已在深合區就業且符合條件的澳門青年,參加由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佈的備案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並取得相應證書,可按廣東省相關政策文件標準申請配比30%的一次性補貼。
聘累計卅人再獎廿萬
《暫行辦法》鼓勵用人單位聘用澳門青年,為澳門青年在深合區就業提供發展機會和實踐平台。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聘用符合條件的澳門青年,可以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幣的標準申請聘用獎勵,聘用同一澳門青年享受獎勵期限最長不超過卅六個月;同一年度內新聘用的符合條件的澳門青年累計達到30人或以上,可額外申請一次性疊加獎勵20萬元人民幣,同一用人單位每年獲得的聘用獎勵與疊加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人民幣;此外,還可以按用人單位每月為澳門青年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中單位繳費部分申請全額補貼,聘用同一澳門青年享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卅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