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穩定性與合同履行保障
本澳海產供應商與休企合作已持續兩年,憑藉穩定的貨源、高效的配送及靈活的應變能力,即使在八號風球等惡劣天氣下仍堅持供貨,成功贏得休企信賴,訂單量更實現倍數增長。
供應商與休企的合作,屬於典型的供應合同關係。《澳門商法典》第581條規定,供應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有義務定期或持續將物供應予他方以取得價金之合同。作爲供應商,主合同義務便是依約供貨,而穩定的供應鏈,也正是今期個案供應商的核心競爭力以及與休企成功合作的關鍵。個案企業每日清晨從合作漁船取得新鮮海產,並透過自有養殖基地確保貨源穩定,完全符合法律對供應方按約定質量持續供貨的要求。尤其當休企對桂花魚品質提出更高標準時,個案企業即時調整養殖方式,成功去除泥味,體現供應商的專業履約能力。自有養殖基地除保障貨源的穩定外,還使供貨價格穩定,進一步提升其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在突發情況處理方面,個案企業在颱風期間啟動應急方案,雖延遲仍完成配送;當龍蝦短缺時主動推薦替代品,積極作為。休企在個案企業遲延交貨時能夠善意諒解。雙方都展現了商業合作的誠信精神。
值得關注的是,休企在選擇供應商時,特別重視市場信息共享與供應鏈韌性。個案企業憑藉全鏈條管控能力,既確保《食品安全法》合規,更協助休企應對國際海產市場波動。這種互利模式,不僅為中小企提供發展機遇,更推動了本澳餐飲供應鏈的專業化進程。
兩家企業的合作證明,在完善法律框架下,只要堅持專業履約、善意協作,不同規模企業完全可以建立持久穩定的商業夥伴關係,共同提升澳門旅遊服務品質。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研究會研習團隊 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