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和氣候變化對澳金融業啟示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在綠色金融標準、環境信息披露、綠色金融評價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內地監管方也將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系統性納入金融系統可持續性考量,强化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信息披露、國內外趨同的可持續金融標準、氣候風險管理能力建設等將增强中國可持續金融的整體治理能力。
澳門特區政府也積極融入國家發展戰略並抓緊綠色金融發展的機遇,將綠色金融納入澳門現代金融發展的重點領域,陸續推出多項政策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並已逐漸取得成效。根據中華(澳門)金融資產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綜合交易平台有關統計,截至二三年九月六日,在澳門發行上市的綠色債券總規模約九百億澳門元。此外,於二三年八月卅一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也成功在澳門發行十億人民幣綠色地方政府債券。與此同時,澳門銀行業界亦全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推出多項綠色金融產品包括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及綠色信用卡等業務。
建立ESG治理架構
結合內地綠色金融和氣候變化的風險管理政策,澳門金融業可以在以下三方面開拓新的空間。 第一是建立清晰的ESG治理與管理架構。澳門銀行業界可建立以行長作爲主任委員,主要部門負責人(至少包括董事會辦公室、財務會計、風險管理、公司業務部、信息科技等)作爲成員的ESG工作推進委員會,負責落實董事會有關ESG的戰略決策,並統籌協調全行的ESG工作;監事會對於董事會和董事履行ESG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評價,董事會對高層管理者ESG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評價,進一步細化和量化ESG職責的評價指標和標準。
研發綠色金融產品
第二是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理財、綠色租賃等領域持續研發新的產品。金融產品創新是未來綠色金融領域的一大亮點,推出創新產品有利於提升澳門綠色金融市場的深度和廣度,爲投資者或融資方提供更多樣更靈活的選擇。本澳可以在現有的綠色貸款和債券的基礎上,進一步開拓金融創新產品,包括“碳足跡”掛鈎貸款、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ESG主題基金(含ESG指數基金)和ESG主題理財產品等。
氣候風險納入管理
第三是把氣候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具體實施內容包括:一,將氣候風險管理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評估氣候風險對自身業務的中長期潛在影響;二,將氣候風險納入風險偏好和風險管理政策,明確氣候風險管理的定性要求和定量目標;三,將氣候風險納入信貸業務的全流程管理,在授信政策、客戶評級、審查批准、放款管理、貸後管理各環節充分考慮氣候風險及其影響;四,將氣候風險及其評估結果作爲客戶、供應商、信貸及非信貸資產綠色分類的重要標準,以及建立相應准入資格的重要依據;五,利用信息科技工具,將氣候風險管理的標準和要求嵌入業務流程和信息披露,實現氣候風險管理的標準化和自動化。
德勤中國風險諮詢合夥人 馮文珊
德勤中國風險諮詢經理 陶 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