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心加強推廣調解服務
【本報消息】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表示,該中心一直以來接到不少諮詢,希望試用調解服務,但由於調解前需當事人雙方都達到調解意願,否則不可成事,故現時中心的認可調解員所接的個案不多。未來會加強宣傳,讓各界知道出現糾紛時可用調解方式解決問題,比提至法院解決結果理想得多。因法院的訴訟費、風險成本都對當事人產生很大壓力。
黃淑禧表示,居民需要調解服務時,只要到世貿仲裁中心,就可根據個案範疇提供相應轉介調解員服務。現時本澳調解個案以民生事債務較多。調解服務有需要存在,鄰近內地、香港成功利用調解方式解決很多商業糾紛和民事糾紛,希望澳門居民可踏出第一步嘗試。
“仲裁之發展與合作”研討會上,多位嘉賓針對仲裁現況發表看法。講者之一的廣州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李非淆認為,仲裁服務需求大,民商事糾紛均要透過訴訟、仲裁解決。發展至今,普遍商界及投資者對仲裁服務日漸熟悉,特別是跨國貿易,很多人願意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始終仲裁具靈活性,例如可自選仲裁員、全世界執行、一裁終局等來減少時間和成本,屬於好辦法。
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仲裁發展,建議粵港澳在仲裁上要保持獨立性、公正性,程序面前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