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合法制細節融入灣區
期待多時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日前終於面世,目標是要全面建成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規劃內容為澳門未來發展及與周邊地區融合,提供更明確的藍圖。然而在落實過程中,要令整個灣區更好地融合,相信很多過去的框架和制約因素需適時作出突破。
政府提出,規劃回應大灣區城市居民需要,提升居民生活質素,讓居民在參與過程中有獲得感。近年區域合作成為大勢所趨,多年來居民開始意識到,生活、學業、就業的版圖不一定局限於本澳,越來越多居民希望有機會走進龐大的內地市場,打破本地市場細小的制約,盡可能搶佔先機。但離開“舒適圈”亦意味着要接受新挑戰,以投資者為例,自身實力、人際網絡、對內地法制法規是否了解等,都很影響企業發展的成功率。
灣區規劃令港澳及九市有了更清晰的發展方向,無論是自身定位還是與周邊地區相互合作,規劃都給予了明確的目標。無論居民還是企業,都可為自身未來發展尋找相配合的方向。一直以來,中央希望透過區域合作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拓展澳門發展空間,居民應把握這良機,擴闊自身發展領域。
與澳門一河之隔、多年來被視為澳門“後花園”的橫琴,雖已設立粵澳合作園區,但眾多政策未能落實,令願景至今未能實現。例如商界多年來最為關注的金融創新,要更好讓居民融入灣區,應鼓勵境外銀行支持本澳企業申請跨境人民幣融資,澳門居民在內地置業時可申請人民幣銀行按揭。甚或銀行匯款、電子支付等,都是居民生活上必然面對的問題,當局應就進一步融合暢通開展相關工作。
橫琴與澳門的合作障礙祇是其中的例子,相信在灣區融合過程中難免仍會碰到各種問題。
粵港澳大灣區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法域和關稅區,流通三種貨幣,制度差異較大,更需在各項細節上做好融合,才有利整個灣區發展。
春 耕